各部门:
为提升教师的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,按照《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<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>的通知》(教师〔2016〕3号)第二章第四条的具体要求: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(含实习指导教师)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,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。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、调研和学习。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做好2025年暑期教师企业实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1.教师企业实践以个人联系企业为主,学校统一组织为辅;
2.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企业实践,教师需向系部提出,系部汇总后,报学校统一安排;
3.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为: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的使用及企业文化、企业管理、企业的人才需求及培养过程、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及指导学生实习等;
4.企业实践的主要材料有:实践计划书、实践报告、实践鉴定表等;
5.教师实践期间,要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,做好安全防护,特别是学校统一安排的企业实践,要按时上下班,服从工作安排;自主实践的教师,每周至少提供一次工作打卡照片,发送到教务QQ群;
6.教师完成当年企业实践后,相关材料于9月30日前,报送教务处,完成认证鉴定等工作,逾期不予认定。
教务处
2025年7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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