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人事处
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
01.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人事管理规章制度,并监督执行;
02.做好学校纪检监察日常工作,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;
03.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各项工作,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的换届以及校级干部推荐、考察、年度考核等工作;
04.负责全校的干部工作,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,负责校内机构设置调整、干部职数配备和中层干部的选任、教育、培养、考核等工作;
05.管理校内机构设置、定岗定编和用人计划;做好招、竞聘工作;做好退役军人安置接收工作;做好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、试用期转正工作;办理教职工人事调配、录用、转正定级、退休、调出、辞职等手续;
06.办理专业技术、工勤技能等人员职务考核、评聘、岗位晋级等工作;
07.负责劳动纪律、日常考勤、年度考核、奖惩、协议、聘用合同的管理,人员工资、福利、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修订和分配等工作;
08.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规划、方案和报告的制定,教师资格认定与注册、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等工作;
09.负责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、省级和校级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选、骨干教师、专业带头人、面试考官、竞赛评委、双师型教师等项目的遴选、推荐、报批、管理和考核等工作;
10.负责组织制定教职工培训制度和规划,管理教职工各类培训,管理教职工在职读硕读博等工作;
11.负责人事、工资福利、机构编制、纪检监察等各类网上系统报批、维护和各类报表统计等工作;
12.负责医疗、养老金、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,办理抚恤、遗属困难补助和因公致伤等事宜;
13.负责全校人事档案管理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;
14.负责制定本部门学期、年度工作思路、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、总结及部门预算;
15.负责做好本部门内部日常管理工作、职工思想政治教育、意识形态管理等工作;
16.负责做好本部门疫情防控、消防、安全、资产管理、业务资料管理、整理、归档上交等工作;
17.负责做好与学校各部门协调、支持、配合工作;
18.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,妥善处置临时、突发性工作。
办公电话:0557-36513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