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系部:
为确保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本学期自9月4日正式上课,教学周起止日期为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1月26日,共21周。
二、教学资料
1.教师新学期教学资料包括课表、授课计划(一式两份)、课程标准、教学日志、听课记录、教案、业务档案及考试相关资料等。
2.课表、授课计划、教学日志、教学进程表等通用教学资料,教师可自行在校园网查看下载,确不方便打印的,以系部为单位,到教务处领取。
三、教材
1.教师可凭任课课表,到教材室领取相应教学用书。
2.学生领取教材,分系部以班级为单位,到图书信息楼一楼西侧教材室集中领取,具体发放时间及要求见“关于教材发放工作的通知”。
四、补缓考及重修工作安排
1.有重修课程的专科学生,需个人填写《宿州学院本科生重修课程跟班上课登记表》,并及时联系任课教师,参加课程学习;
各系部于9月15日汇总“登记表”等相关材料,送教务处备案。
2.本学期补缓考工作暂定9月16、17日,补(缓)考具体时间、场次及要求另行通知。
五、学业警示工作
各系部组织学生按照《宿州学院普通本科生学业警示办法》等文件的相关要求,结合期末考试成绩,召开“学风建设”专题班会,开展学业警示工作,同时汇总相关材料,报教务处。
六、教学巡查与听课工作
1.各系部于8月30日前完成开学前教学工作自查。检查教室、仪器设备、计算机、多媒体等,确保设备正常使用、场地按时开门;做好开学初教学秩序检查,记录学生出勤、教师到岗等情况。
2.继续执行开学第一课及推门听课制度,校领导等将在第一周深入教学一线进行抽查性听课,了解教师备课情况和学生学习状态。
七、其他工作安排及要求
1.各系部对照课程表认真核对本学期征订的教材,如有漏订、少订等情况,及时报送教务处。
2.原则上教师第一周不得调课,确实需调课的,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调课手续,各系部要严格审核。
3.所有理论课程、实验(实践)课程、集中安排实践教学环节要严格依照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表安排组织教学活动。
4.授课教师要提前备课,上好“开学第一课”,严禁出现空堂及自习现象。
5.本学期课表编排工作完结,9月1日起,所有教师不得申请课表变更课程、课表,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调整的,需个人申请,学校审批同意。
教务处
2023年8月26日